文学社章程
文学社章程(一):
XX文学社的社团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为爱好的学生自愿结合的群众性团体,理解校园的领导。
第二条: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营造良好的人文氛围,提高社员的文学素养,拓展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合作,为学生带给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平台,为作文教学和语文课革带给实验的园地。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凡本集团在籍学生,承认并遵守本章程,遵守校纪校规,愿意参加社团活动并用心献言献策、完成社团任务,维护社团利益有良好职责心者可申请入社。
第五条:社员义务
(1)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形象的义务。
(2)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按时参加社内活动,努力完成交派的任务。
(3)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社的义务。
(4)有宣传文学社、维护其形象的义务。
(5)有按月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或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六条:社员权利
(1)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2)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推荐、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享有向电子杂志投稿优先发表作品或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第七条:入社
申请者按照校园组织的纳新活动参加初试复试透过者便可成为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同时享有权利。
第八条:退社
(1)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状况要退出本社的可办理退社手续。
(2)社员因长期表现不活跃,考勤率过低或是完成社团活动敷衍者酌情劝退。
第九条:奖惩
(1)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予以退社。
(2)设置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不定期举办征文活动,提倡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
(3)对一学期内三次无故缺席社内活动或三次无故不交作品者按自动退社论。按时参加社内组织的活动、会议,有事者可向社长请假。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条:社长、副社长
(1)社长一名。社员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校园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2)副社长二至三名。社员本人申请,经社长推荐报校园批准。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一般不超过两届。
(3)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校园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年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5、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并参加相关会议或活动。
6、不定期的召开干部会议。
7、邀请相关人员组织全体社员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进行报道、总结。
2、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3、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4、社员管理。如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的登记等。
5、稿件收发。
6、作好活动和会议的通知。
7、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第十一条:其他各部门部长
遵循能者居之原则,透过社员自荐、平时考核社员投票等选出。主要是统筹所属部门日常工作,定期总结汇报近期工作,推荐本部优秀社员监督本部社员工作;链接各部工作与交流,做到上传下达、“承上启下”的作用。
第十二条:社团部门
1.诗歌散文部门:主要从事诗歌散文的创作。
2.小说杂文部门:主要从事小说杂文的创作。
3.文学人事部:其主要职责是在文学创作之余,主要负责收集稿件,修改排版电子刊物,处理文学社团日常事务,例如通知例会。
4.成立新媒体交流部门:主要负责宣传文学社团,搜集社会最新的文学资讯,开展与外部文学社团的交流活动。
第十三条:成员构成:社长,副社长,诗歌散文部部长,小说杂文部部长,人事部部长,新媒体交流部长,若干社员。
文学社章程(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文学社宗旨
营造阅读氛围,倡导用心感悟,带给交流平台,培养文学青年。
第二条:文学社性质
xx文学社是一个经校园批准成立,由语文教研组直接组织、指导,由广大文学爱好者组成的文学社团。
第三条:文学社工作
1、开展学生有兴趣的文学性知识性较强的竞赛活动。
2、修改出版校园文学社刊物及其他文学作品辑录。
3、建设管理维护校园文学社网站。
4、向外界和各级报刊进取推荐社员优作。
5、邀请本校语文教师及有关人士做文学理论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等方面的讲座。
6、配合语文学科,组织学生参加各级各类作文竞赛。
7、组织社员开展参观访问等社会实践活动和采风活动。
8、加强与校外文学社团的联系,进取开展校际文学社联谊活动。
9、给文学爱好者供给一个阅读写作研究交流的平台,引导学生多阅读,多练笔,切实增强学生的写作本事。
第二章:社员
第四条:社员条件
凡石竹校园在校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对文学有必须兴趣爱好,乐于参加文学社活动者,均可报名加入;或由语文教师推荐,经文学社批准,即可成为本社社员。
第五条:社员义务
1、遵守校纪校规,努力学习,维护文学社形象,维护校园形象。
2、自觉遵守文学社章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用心参加文学社的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3、推荐文学爱好者及有特长同学(如绘画、电脑等)加入文学社。
4、定期向文学社递交个人作品,推荐社外学生的优秀作品。
第六条:社员权利
1、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提议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2、享有拥有社刊或其他作品辑录的权利。
3、享有向社刊及相关作品辑录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全校外界校及社会各报刊优先推荐向文学社网站优先发布的权利。
4、享有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5、享有本文学社内一切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6、享有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七条:社员奖惩
1、文学社每学期对社员进行考核,考核资料包括稿件数、稿件采用率、活动出勤状况、工作认真程度及工作完成状况、社团贡献度等。考核结果作为评选“优秀社员”、“优秀撰稿人”的依据。对评选出的“优秀社员”、“优秀撰稿人”除颁发荣誉证书外还给予必须的奖励,并在社刊及校宣传栏公开表扬。
2、社员违反校纪校规,不履行应尽义务,由文学社干部查证核实后,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3、社员作品如有抄袭,将全校通报,并给予除名处分。
4、社团组织的活动务必按时参加,有特殊状况需向社长请假,无故缺旷达三次者给予劝其退社处分。
5、凡对社团工作和刊物提出有效性推荐的,对抄袭文章行为进行检举揭发的,给予公开表扬之奖励。
6.在市级以上刊物上发表习作的,文学社将在社刊及校宣传栏公开表扬,并向校园申请必须奖励。
第八条:社员毕业或离校,即自动取消社员资格。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九条:文学社设社长、副社长;修改部、宣传部、记者部、外联部部长各一名;名誉编委若干名。
第十条:社长、副社长、名誉编委会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校园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两名,一名分管修改部、记者部两部门日常事务,一名分管宣传部、外联部两部门日常事务。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票数多者报送校园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校园汇报工作。
2、监督、指导各部门的工作,做好与校园语文教研组的协调工作,完成上级组织交办的一切工作。
3、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干部工作的年度评定。组织人员对学期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进行评定。
4、在全体会议上阐述学期工作计划和学期工作总结。
5、不定期地召开干部会议。
6、在取得指导老师同意前提下,进行适当人事安排、奖惩布置。
(四)副社长职责
1、对每一次活动过程进行详尽记录,并存档备查。
2、监督、指导、督促所辖部门的日常工作。
3、协助社长开展好其它工作。
4、社长不在岗时受社长委托行使社长职权。
5、培养具有潜能的学生作为接班人。
(五)名誉编委会,由校领导及校语文教研组全体教师组成。作为文学社活动顾问,参与文学社的监督管理,指导文学社日常工作。
第十一条:文学社干部管理
1、根据社员提交申请书的状况,组织竞职演讲,经社长及名誉编委会成员研究决定。
2、干部任职期间务必认真履行义务,做好部门日常管理工作,如登记活动人员和缺席人员,上报和处理违纪状况,向分管副社长汇报工作等。
第十二条:修改部
1、修改部是文学社的一个核心机构,主要负责社刊的出版工作,包括审稿、修改、校对、排版、印刷、装订等一系列工作。
2、修改部设主编1名、副主编1-2名,职责修改、打字员若干名。
3、为校刊或其他作品辑录带给社团内部稿源,分析各年段、班级投稿状况,协助社团宣传部宣传方面的文字工作。
第十三条:记者部
1、负责校内新闻线索的发现、收集和整理工作,写作新闻稿件,及时反映并传递本校最新消息。
2、把握外校和各级报刊征文及与文学相关活动的最新资讯,及时上报社团。
第十四条:宣传部
1、负责本社各部举办活动及其他工作的具体时间、地点、资料的通知;配合本社其他部门开展与文学有个的一切宣传活动。
2、管理、维护校园文学社网站,定期更换文学社宣传板资料。
3、利用校园广播站、网站宣传本社;及时向各大文学网站、论坛发布社员作品,介绍石竹校园xx文学社,增强文学社影响力。
第十五条:外联部
1、代表本社与校园各级领导、老师持续交流与沟通;及时传达相关部门的重要指示。
2、在文学社与校园其他部门协同开展工作时,负责本社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事宜。
3、负责本社与外校文学社的联系、交流与沟通,通报各校文学社动态,促进对外了解。
文学社章程(三):
一、宗旨
“文学性,探索性,开放性,自主性”是屈子文学社的社团宗旨。所谓的“文学性”即以文学为社团发展的核心资料;“探索性”即持续创新意识,锐意进取,勇于探索;“开放性”即坚持兼容并蓄的原则,鼓励个性发展;“自主性”即坚持自主发展,培养自立意识和潜力。
二、章程
第一章:总则
1.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坚持我国方针政策,在团委的领导下把握时代脉搏,用心开展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营造校园文化氛围,推进校园文化的发展。
2.本社是在校园领导下的学生业余团体,遵守校园各项章程及社团工作,执行校园相关决议,为校园服务、为学生服务、为课堂服务。
3.深化素质教育,团结和组织文学爱好者,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全面提升社员的文学鉴赏潜力和写作水平,培养文学新人。
第二章:组织
1.文学社是按民主集中制组织起来的统一整体,本社会员务必自觉遵守校园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并维护校园和本社的利益和荣誉。
2.根据文学社的实际需要,文学社下设指导老师一名,负责全面工作。社长1名,副社长2名,宣传部长2名,组织部长2名,修改10人左右,年级负责人(各年级1名)。实行分工负责制。
第三章:各部门职责
1.本着团结协作、高效多能、分工不分家的原则,各司其职。
2.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工作出了问题,其负责人应付全部职责,并出具书面说明。
3.社长职责:负责上传下达,以及文学社重大决策的制定;广泛征求会员意见,了解会员的思想状况;负责召开文学社的内部会议,管理干部队伍;负责管理文学社网站;其它事项。筹办每学期的征文比赛。
4.副社长职责:协助社长,监督好各部门的工作;理解社长的委托,能够代行社长的部分职务。
5.宣传部职责:用心与外校文学社开展联谊、经验交流活动,借鉴别人,提高自己;负责文学社活动海报的制作;负责下发各种通知;登记社员活动出勤状况。
6.组织部职责:带领编委做好文学创作、征稿、投稿、审稿和出版刊物报纸等工作;负责协助社长搞好征文比赛。
7.年级负责人职责:负责传达、执行上级分配的任务。
第四章:会员的产生、权利以及义务
产生:
凡我校学生,承认本章程,用心参加本社活动热爱文学,有必须的写作潜力,有强烈的职责心、严明的纪律观念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老师批准,均有机会成为本社会员。
义务:
1.有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和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的义务。
2.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每个月至少向社刊投稿两篇以上。
3.务必虚心学习,自觉进行课外阅读和创作实践,并用心向公开发行的文学刊物投稿,努力提高自己的文学鉴赏和文学创作的潜力,陶冶自己的艺术情操,提高自己的文学修养。社员所交稿件不得抄袭,否则作严肃处理。
4.每次开会或讲座都务必遵守会场纪律,不得大声喧哗,只有讨论时方可畅谈。
5.开会、讲座或其他活动都要求列席,不得早退、迟到,如有特殊状况,需预先请假。迟到、早退2次当一次缺席,缺席3次作自动(或强行)退社。
权力:
1.凡我会会员均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会员有权参加本社组织的一切活动
3.享有向文学社提出推荐、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4.会员在写作和阅读上有权获得老师的个别指导。
5.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6.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五章:活动开展
1.每学期出版一期刊物。
2.每学期举行文学讲座,请知名学者讲授文学知识。
3.不定期举行文学作品展,展示社员文学水平,繁荣校园文化。
第六章:奖惩
1.每学年评选优秀小作者和优秀作品,入选后在校报上通报表扬。
2.社员表现出色者或参加文学赛获奖者予以奖励。
3.五周内不上交稿件者按自动离社处理。
4.对严重影响文学社声誉者或受校园纪律处分者一律取消其社员资格。
第七章:附则
1本章程从颁布之日起施行。
2本章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3本章程与校园规章制度冲突之处以校园规章制度为准。
4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屈子文学社。
文学社章程(四):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是文学社开展活动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文学社理解中学部的直接领导,坚决执行中学部的相关决议。
第三条:文学社旨在提高全校学生的人文素养,在全校范围内营造一种人文氛围,扩大学生视野,加强与外界的交流和合作,为全校学生带给一个展现个性风采的青春舞台,为语文组课程改革带给一块实验园地。
第四条:如无个性说明,社员专指一般社员。
第二章:社员
第五条:社员分为一般社员,网络社员,特殊社员三种。
第六条:一般社员
(一)凡校园在籍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承认并遵守文学社章程,愿意参加文学社的活动的',均可申请加入文学社。
(二)一般社员享有社员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三)一般社员不定期举行社员会议。无特殊状况,社员务必参加。
(四)社员因升学、转学、休学或退学等状况要退出文学社的,应提前两周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办理退社手续。
(五)一般社员资料将存档,并且发放社员证。
第七条:网络社员
(一)任何人均可透过文学社网站申请加入网络社员。
(二)网络社员享有社员义务的第2、3、4、5条与权利的第4、5、6条。
(三)网络社员的资料不存档,不召开社员会议,不发放社员证。
第八条:特殊社员
(一)凡是深圳地区愿意加入本文学社的人士,但是不贴合上列两种社员条件的,可申请特殊社员。
(二)特殊社员享有社员义务的第1、3、4、5条与权利的第2、3、4、5、6条。
(三)特殊社员资料将存档,并且发放社员证。
(四)特殊社员将不定期举行社员会议。
第九条:社员义务
(一)有努力学习、遵守校纪校规、维护校园形象的义务。
(二)有自觉遵守文学社纪律,严格执行文学社决议,热心本职工作,努力完成文学社交派的任务的义务。
(三)有宣传文学社、维护文学社形象的义务。
(四)有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义务。
(五)有按期向文学社交递个人作品、推荐外学生优秀作品的义务。
第十条:社员权利
(一)享有参与文学社内的选举、被选举和表决的权利。
(二)享有向文学社提出工作推荐、监督文学社内工作的权利。
(三)享有优先参加文学社组织的有关讲座、培训及其他活动的权利。
(四)享有向社刊投稿优先发表、作品向校外刊物优先推荐的权利。
(五)享有向文学社推荐文学爱好者加入文学社的权利。
(六)享有向文学社推荐社外学生优秀作品的权利。
第十一条:入社
(一)一般社员,特殊社员向文学社提交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成为文学社会员。申请者自批准之日起履行社员义务,享有社员权利。
(二)一般社员申请者在批准加入文学社后一周内,向文学社交纳手续费(作为活动基金),办理入社相关手续。
(三)网络社员申请请进入文学社网站。
第十二条:奖惩
(一)奖励
设置年度优秀干部、优秀社员和优秀作品等奖项。经文学社理事会表决评出。文学社为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给予必须奖励。
(二)对凡不履行应尽义务,规劝后拒不改过的社员,由理事会查证核实后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社员全体会议
(一)全体社员参加。会议固定在每学期开学第一个月内、每学年结束前一月内各举行一次。其余时间不定期举行。
(二)社员全体会议职责。
1、监督文学社各项日常工作。
2、对文学社内重大决议进行表决。
3、审议社长学期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总结。
4、选举理事会理事、社长、副社长和各部门部长。
第十四条:社长、副社长
(一)社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理事会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副社长二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员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三)社长职责
1、主持文学社的日常工作。
2、定期向社员全体会议和理事会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4、主持对副社长、各部门主任工作的年度考核和评定。
(四)副社长职责
1、常务副社长、外联副社长各一名。前者协助社长处理校内日常工作,后者协助社长处理外联工作。
2、定期向社长汇报工作。
3、监督、指导所辖各部门的工作。
第十五条:办公室
(一)办公室主任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办公室职责
1、处理文学社日常事务。
2、社员管理;招收新社员。
3、稿件收发。
第十六条:修改部
(一)修改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修改部职责
1、负责主持创作、约稿、投稿、评稿和登记整理稿件等。
2、修改社刊。
第十七条:宣传部
(一)宣传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宣传部职责
1、对内宣传、交流和合作。
2、组织、举办各种讲座、培训等活动。
3、社刊的校内外发行。
第十八条:记者部
(一)记者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负责社内外重大事件的采访、报道和重要信息的整理、记录、发布,及时反映时事热点动态。
第十九条:网络部
(一)网络部部长一名。社员本人提交申请,经社员全体会议选举获多数票者报社长批准当选。每届任期一年,连任不得超过两届。
(二)负责文学社电子版的编排工作和网上重要信息的收集和发布。
第二十二条:部长会议不定期召开。
第四章投稿方式
第二十三条:校内投稿
(一)校内学生投稿,请务必注明年级班次、指导老师。
(二)投稿方式:
1、由各班语文科代表统一收取后交文学社负责人。
2、发送电子邮件致文学社邮箱地址。
3、进入文学社网站,选在线,发表文章。
4、进入xx虚拟社区,找到文学社相关板块,发表文章。
第二十四条:校外投稿
(一)来稿请务必写明详细的通信地址或EMAIL。
(二)投稿方式:
1、以信件形式寄至:深圳市外国语校园“xx”文学社收。
2、发送电子邮件致文学社邮箱地址。
3、进入文学社网站,选在线投稿,发表文章。
4、进入xx虚拟社区,找到文学社相关板块,发表文章。
(三)采用来稿后将在第一时间通知作者。
第二十五条:投稿须知
(一)资料健康,不限体裁,不拘形式。欢迎有创新和个性化的习作。
(二)一般作品3000字以下,小说不超过20万字。
(三)记实类稿件请作者用E-mail或者信件附上与资料有关的照片;翻译、改编他人的作品,作者务必注明来源。
(四)被选用的稿件暂不发稿费。凡给本刊投稿被采用者,送该期样刊。
(五)投稿者务必注明其详细联系地址,以便当其稿件被采用时,我们回寄样刊。若要用笔名的,还需要注明用什么笔名上刊。
(六)按照国内大多数刊物管理,来稿一般不退,半个月内未接到采用通知,作者可另行投稿。
(七)您的作品在投稿的同时即已授予我们独家使用权。如果作品好,我们可能会向合作的传统媒体推荐。一旦传统媒体决定刊用,我们将及时通知您。
(八)稿件文责自负,对于侵犯他人版权或其他版权的文字,图片稿件,本社概不承担任何连带职责。
(九)由稿件引起的与第三方的版权及其它法律问题由投稿人自行负责。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在时间中不断完善。
第二十八条: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xx文学社理事会。
文学社章程(五):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社团性质:本组织全名“笺池斋文学社”,简称“笺池斋”以喜爱文学为基础而建立的社团组织。理解笺池斋主管部直接领导和统一主管。
第二条:社团目的:为爱好文学的广大群众搭建一个交流的平台。秉承着宏扬传统文化,宣扬文学魅力的思想。
第三条:社团宗旨:本社以团结,友爱,互助。为宗旨。
第四条:社团口号:“享国粹精华,体华夏韵律”。
第二章:成员
第五条:成员资格:凡对文学有浓厚兴趣的群众均可申请加入,审核成员基本准则:有足够的热情和自信,善良,礼貌,有职责感,努力上进,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和本社团章程。
第六条: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
(一)获取参加本社团的培训和举办的活动资格。
(二)社团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向主管部提出意见或推荐的权利。
义务
(一)遵守本社团章程,理解本社团领导。
(二)用心参加本社团的活动,听从社团安排。
(三)对外用心树立本社团的良好形象,为社团的发展出谋划策。
第七条:本会组织成员的退出和除名
(一)一年没有参加任何活动自动退出本会。
(二)根据个人自愿原则,经该成员向上一级管理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即可退出本会并取消组织成员资格。
(三)严重违反工作制度、违法乱纪等影响本会名誉,甚至败坏我社名誉的组织成员,立即除名,永不复用。
(四)不服从组织安排、工作不用心的组织成员,经主管部研究可予以开除。
第九条:不得对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攻击。
第八条:与其他社团友好协办或合作往来,群内成员务必支持。
第九条:用心参与社内活动,以及社外比赛。
第十条:为了响应社团号召力,请成员协助宣传社团。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本社团设社长一名,副社长两名,部长五名。理事若干,任期一年。主管部由理事组和人事组成。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产生办法:
(一)副社长在笺池斋主管部监督、考核下,经社团全体大会选举产生。确定后,由主管部和人事处备案。
(二)理事由社长提名,或社团全体成员选举产生。
(三)主管部成员任职期间,因各种原因造成职务空缺需要增补成员的,按以下程序进行。副社长空缺的,由主管部提名推荐人选,并向全体会员通报;理事空缺的,由社长提名,经主管部讨论透过,并向全体会员通报。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部成员,采取直接罢免方式,社员予以除名处分:
(一)组织的活动违背社团章程。
(二)以任何形式造成社团内部不团结的。
(三)以社团名义谋一己私利的。
(四)作风不正派,严重影响社团名誉的。
(五)一年无故不参加任何社团和理事会举办的活动或会议的。
第十四条:社团理事就应履行下列义务与职权
义务
(一)倾听社团会员的呼声,反映其意见。
(二)按时参加大会。
(三)其他应由理事认真履行的义务。
职权
(一)听取、审议和透过上届主席团决议。
(二)参与选举选举主管部成员。
(三)决定本届社团联合会的工作方针。
(四)审议并透过本会章程。
(五)其他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职权。
第四章:主管制度
第十五条:每年全体成员大会
每年召开全体大会:新成员作自我介绍,文采展示交流。社长发言,终结本年度社团练笔及活动资料和一些工作要求;发放荣誉证书。各部门做本年工作总结报告,听取各成员提出的要求或意见,罢免和选举产生主管部成员,对一些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各成员展示本年学习到的资料。
第十六条:一年没有参加任何活动的成员,视为自动退会。
第十七条每个月末各个部门及成员召开会议,并做工作总结(部长将工作总结上交)工作总结中,各个部门的部长能够根据成员的意见向社长提出推荐。如:学社发展问题。
第五章:外交制度
第十八条:与其他社团友好协办或合作往来,群内成员务必支持。任何学社的合作务必申请社长批准,不得自作主张。
第十九条外交部主要职能与职责:
(一)负责制定社团对外交方针及策略,有效地树立红人馆的形象;
(二)负责社团外交宣传、社团结盟、交流合作等事宜安排;
(三)负责草拟外交部管理制度,该部门各干事的工作安排和分工;
(四)负责社团信息宣传的拟订和宣传方案;
(五)拟订外交部及公会宣传发展规划、策略、方针和调整方案;
(六)每月统计各周工作报告及汇报来访公会重要信息及合作计划;
(七)制定每个月的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八)任免外交部成员;
第二十条:依照社团其他相关章程。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章程解释权归笺池斋文学社。
第二十二条:社团章程未免有简略或不尽之处,日后由主管部提出问题和意见,经讨论透过可实行新章程。
第二十三条:本章程批准之日起实施。
文学社章程(六):
为贯彻我校“关注关爱每一位学生,培育英才”的办学理念,进一步浓郁我校的艺术氛围,规范文学社活动,故特制订本文学社章程。
(本章程是在遵守国家法令及校园的一切规章制度下制订的。)
第二条
本文学社是由校团委、德育处主管,语文组、信息组老师协助参与,联合各班社员,主要从事中学生文学活动与研究的群众性学术团体。
第三条
本社的性质是:文学爱好者的自发民间结社运动。
第四条
热爱校园、团结协作、共同进取。加强与全国、市文学社研究中心和区、市教研室以及兄弟校园文学社团的联系、交流,创设条件用心与报刊修改记者、诗人、作家们的联系,虚心理解有关专家指导。本社聘请若干热心并支持中学生文学社团工作的领导、专家、学者担任顾问。
第五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在本社。
第三章、社员的职责与权力
第一条
凡属沈阳27中学的学生均可申请加入本社。申请方法:需向社长(1.5杨靓1.7文竹)递交申请及有代表性作品,经有关文学社负责人讨论,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二条
凡社员个人发表、出版或获奖的有关文章,应向文学社负责人递交样份(本)。
第三条
会员有权利参加本社研讨、经验交流、评比奖励等活动;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四条
社员分为普通社员、干事、负责人三级。
一、社员义务。
1.如无特殊状况每月交稿(本学期包括四月、五月、六月三期),题材不限、体裁不限,字数不宜超过2000字,尽量交电子稿。注明班级姓名,题目居中,宋体五号字。在非交稿日中如想交稿可登录沈阳27文学社的BLOG,登录名:sy27wxs,登录密码:010203。自由发文。
2.每月10日前交到负责干事手中(如遇休息顺延至第一个上学日)。选入校报而不是电子稿的作品,在得到通知后两日内于午后1点将电子稿交至四楼德育处。
3.文学社每月会发布命题作品题目及讨论话题,请用心投稿。(择优嘉奖)
4.用心参加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禁止无故缺席。
二、干事义务。
1、收所负责班级的稿件(包括自己的),并大致按作品质量分类。每月15日前(如遇休息顺延至第一个上学日)交至年级负责人处。
2、用心配合文学社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在校内协助宣传。通知社员近期写作、活动安排。
3、及时了解广大同学对文学社的推荐要求,比如期望组织怎样的活动,期望校报增加哪些新的版面等等,也能够自行组织贴合高中生特点的活动,文学社会用心帮忙筹备。
4、可在负责班继续发展社员。
三、负责人义务。
1、接收干事所送来的稿件,并进行审稿、适当修改、整理等。与社长共商,定稿。
2、择优发至沈阳27文学社的BLOG,并进行维护工作。如删减不礼貌留言等。
3、协助文学社举办活动。
4、各年级负责人将每月收上来的电子稿送至信息组,用于规划校园网。待老师保存后,高一年级转交至高一、五班杨靓,高二年级转交至高一、七班文竹。
第三章、奖惩制度
第一条
本社每学年进行一次评优活动,评选优秀社员、干事、负责人,优秀作者、投稿用心分子(后两者包括非社员)等若干名,给予适当的奖励,校园和文学社分别颁发荣誉证书。
第二条
凡用心参加工作并能高效、及时、优质完成工作者,能够破格提拔职务,并综合评比优先思考。
第三条
凡我社优秀社员能够在评优、推优、三好学生推荐等活动中优先思考。
第四条
凡发生下列状况之一者,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必须的处罚:
(一)严重违反校纪校规的。
(二)不支持本社工作,违反本社章程的。
(三)开会无故3次不到者。
(四)经常开会迟到者。
第五条
评估和奖惩结果,报校园审查、核准并备案。
第四章、财务制度
第一条
财务由社长主管,财务支出务必有计划,计划务必经过社里透过并征得校园同意方可支出。支出务必有发票,方可报销。
第二条
若有大型活动,资金管理须报与校园。外部有赞助要声明具体金额。
第三条
组建财务管理及监督体系,由社长、负责人组成。定期检查财务收支状况,并把结果向全社公开。
文学社章程(七):
一.团体名称:xx学院xx文学社
二.社内主要职务及其职责
社长:全面负责社内工作的开展
副社长:协助社长管理文学社及其它活动的开展
组织部:组织社团内各种活动的开展及社员的管理
宣传部:负责社团的对外宣传
修改部:负责社团杂志的修改
财政部:会费的管理
策划部:负责社团活动策划
三.职务的产生
1.第一任社长由发起人担任,每年由领导小组进行考核,社员评议选举或竞选产生下任社长.
2.其他干部由竞选产生,参选人员应具有必须的组织领导潜力和较强的群众荣誉感.
四.指导老师
领导小组:xxx
指导老师:xxx
五.社团章程
1.社员真正对文学感兴趣
2.社员每学期交三元入社费做为社团的活动经费,用于购买图书.杂志和出版社刊的费用,其它费用可来源于校外赞助.
3.社员务必用心参加社团活动,不得无故缺勤,不能出席者务必向社长及相关干部请假,无故缺勤三次以上者自动退社.社费不退.
4.社员要由群众荣誉感.务必听从社长及相关干部的安排
5.社员不得破坏公共财务,如有破坏者开除社团
6.在活动期间社员不得大声喧哗,要遵守纪律,尊敬指导老师,违反者给予严重批评
7.社团活动时要配戴社团证,否则不得入内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社团名声,如有一旦查明给予严重批评
9.不准迟到.早退,否则以旷课记过,给予批评
六.活动的资料及形式
1.请老师做文学常识及写作方面的指导
2.组织社团人员进行交流自己的读书感受和经验
3.社团不定期播放优秀影片,倡导社员写影评及观后感
4.与图书室院报合作,向院报投稿
5.组织一些演讲比赛及辩论赛诗歌朗诵比赛等形式的活动
6.定期出本社团的社刊,社刊资料由本社人员及广大文学爱好者带给
七.活动时间
周三:下午5:20-6:20
周六:6:00-9:00
文学社章程(八):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办社宗旨:激发创作热情,推荐优秀作品,交流创作体会;提高文学素养,弘扬民族文化,宣扬自由创作,培养文学新人;净化育人环境,树立远大理想,丰富校园生活,展现青春风采.
第二条:办社目的:坚持以高尚的思想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用心的心态感动人.
第三条:总则:团结奋进,求实创新,不断追求完美.
口号:张扬个性,宣扬文学,追求梦想.
第二章:文学社组织机构
第四条:机构设置:社长(1人),副社长(2人),秘书长(1人),文艺部,手抄报部,黑板报部,审稿部,记者部,通讯部,期刊部,组织部
第五条:部门职责:
社长:全面负责文学社工作,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组织安排并协调社内各部门的关系,同时,搞好文学社的自身建设,提高社团的整体素质,并定期向校团委汇报工作状况.社长有任命副社长及秘书长的权力。
副社长:配合社长的各项工作;社长不在时履行社长职责;平时分工管理,抓好所负责部门工作,落实状况,组织部门会议,定期向社长汇报个部门的工作状况.
秘书长:负责社内各重大会议的记录存档,社费收支状况的记载工作;登记社员投稿状况并在社员大会上进行通报表扬;负责社员的考核,奖惩及档案的管理.
审稿部:负责稿件的审查和记录工作;负责将美文交予期刊部(收稿制度:社员每月交稿至少一次,文学社社员更应用心投稿)
组织部:负责安排组织文学社各项活动和会议,做好人员工作的合理安排;负责组织新学年社团的招新活动
文艺部:定期开展社内文娱活动(如各种节日庆典活动等);丰富社团文娱生活,提高社员的艺术修养.
手抄报部:每月定期出版文学社手抄报,交予通讯部发印
黑板报部:每月于指定时间出黑板报
通讯部:负责宣传和派发文学社相关稿件
期刊部:每学期将优秀美文装订成册,交予通讯部
记者部:在学期重大活动中负责采访并记录,活动结束后上交书面报告,美文将给予采纳
第三章:权力机构
第六条:文学社全体社员大会--为文学社最高的权力机构,每一至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对社内的重大决策进行表决透过.
第四章:社员
第七条:入社条件,形式,程序
凡遵守党纪,党规,遵守校园规章制度,热爱生活,喜欢文学,思想用心向上者,均可成为社员.
社员主要以自荐方式加入,也但是他人推荐加入.
社员入社时需提交一份个人简历,并附本人任何形式的文学作品一篇.社员入社后,交两张一寸相片,入社费视状况而定,社内将统一建立社员档案和分发社员证.
入社后,理解社员提出的有关文学社方面的疑问或不懂之处,给予答复
高三社员因面临高考,社团给予减轻工作负担。对于文学方面有丰富知识的高三同学,各社员应当虚心请教,尽量争取到他们的宝贵意见和指导;关于文学社活动,对高三的同学采取自愿报名的原则。
第八条:社员权利
社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一般状况下视作选举职位)
社员有将对社团工作提出批评意见的权利
社员有了解本社部门宗旨及社内外各种活动的权利
第九条:社员义务
社员须遵守校园及社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
社员有遵守本社团章程的义务
社员有用心参加社团及社团管理部门的各项活动的义务
宣扬文学社的宗旨和各项活动资料,用心参加文学社的各种活动,努力完成文学社交给的任务。
社员有维护本社利益的义务,不得做有损社团利益的事
社员有及时参加社团会议活动的义务,有事须请假.
第五章:活动
第十条:活动形式
一)会议:全体社员大会和各部长和社长、副社长会议
全体社员大会视状况而定,进行社内重大事务的讨论表决和文学作品交流活动等;各部长和社长、副社长会议则讨论社内各项事宜和后期工作计划安排等.
二)活动:1外出参观名胜古迹,旅游,踏青进行文学创作;(在校园允许的状况下)
2优秀作品展,文学长廊,以提高社员文学修养和创作用心性;
3寒暑假前以宣传,征稿形式鼓励文学创作;
4新生入学前的招新工作安排及入学后的招新工作;
5组织策划校区“文学周”(待商讨)
6文学思想交流会,征文大赛,演讲比赛
7其它有文学特色的形式多样的活动等等.(以提高社员的实践潜力及职责心)
第十一条:活动要求
1活动期间,要求各社员准时戴证到场,如有特殊状况需请假申请,累计三次无故不到者(干部两次)视为自动退社.
2社员参加活动时需穿戴整洁,遵守秩序,服从安排,爱护公物,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废弃物,持续活动场所清洁卫生(活动结束后由组织部安排人员清理场地).
第六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对于用心参加各种组织活动,热心为社团服务;在社团中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的社员根据贡献大小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校规,社章,做有损校园,社团荣誉及利益的社员给予通报批评,社内警告和强令退社等处分.
第七章:经费
第十四条:经费来源
1组织,推荐优秀作品(在征得作者本人的同意下)向报纸杂志社等投稿及参加文学竞赛获得收益的10%
2其他合法正当收入等。
第十六条:经费用途,保管及支出
一)用途:经费主要用于开展社团各类活动及对本社有突出贡献的社员的奖励支出等.
二)保管:经费由社长任命的专人进行保管.
三)支出:支出时需由部长级以上的干部申请秘书长签字最后由社长签字方可支取,需有签有采购一中的一名干部的费用收据发票交于秘书长签字核实,方可报销作账。收支状况须在每学年的最后一次全体社员大会上向全体社员通报.(其他包括奖惩制度和干部任免制度及日常规范制度).